涨!涨!涨!1至4月份,全国商品住宅平均价格达到2752元,再涨12.9%,眼巴巴等着房子降价的老百姓们,又被泼了一盆冷水。尽管从去年以来,党中央、国务院陆续出台了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的若干措施,然而房价似乎就是我行我素,照样一路攀升。 然而,迅速发展的房地产市场,普通老百姓都买得起房子吗?我们看到的,还有太多经济适用房放号时连夜搭帐篷排队的身影;我们听到的,还有太多楼盘越来越贵,越来越买不起的慨叹。 房地产业既要面向市场,满足高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,更应当面向普通百姓,维护普通居民的基本住房权益。建设部副部长刘志峰一语中的:当前稳定房价工作的根本出发点,就是要减轻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负担,立足于维护普通居民的基本住房权益。 他认为,5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七部门《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》中,各项措施都是保护普通中低收入家庭改善居住条件的合理需求的,比如整顿规范市场供应秩序,比如强化城市规划和调整土地供应,比如完善城镇廉租住房制度,再比如严格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标准等。 如何落实七部门《意见》?如何维护普通居民的基本住房权益?“强化法治,加强监管”,是基本原则之一。刘志峰强调说,总结几年来房地产宏观调控的经验教训,这次调控必须坚持遵循经济规律,主要采用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,同时实行必要的行政手段。 只有用法律的手段,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房地产市场发展中的制度性问题,为维护普通百姓的基本住房权益提供保障。七部门《意见》中明确,为遏制期房炒作,国务院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,决定禁止未取得产权证书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,此举被媒体称为《意见》中最“狠”的一招。 同时,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,也成为七部门《意见》稳定房价的重要内容,要求各地相关部门严格市场准入,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资质管理;依法严肃查处恶意炒作、哄抬房价、扰乱市场等行为;对情节严重、性质恶劣的,要依法从重处罚;加强企业诚信体系建设,对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违法违规销售行为,要作为不良记录,纳入企业信用档案,并予以公开曝光。 刘志峰认为,稳定房价是房地产宏观调控的核心;维护普通居民的基本住房权益,又是稳定房价的根本出发点。强化法治、加强监管,只有普通老百姓的基本住房权益都得到了维护和保障,房地产业的宏观调控才算成功,房地产业才能持续健康的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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